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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标的造假 鞍重股份股民可获赔

时间:2020-02-01 阅读:902

重组标的造假 鞍重股份股民可获赔

 

2015 年 4 月 7 日,鞍重股份开始停牌策划重大资产重组。 2016 年 4 月 22 日,鞍重股份董事会通过重组方案,并于次日披露董事会 决议及重组方案。 2016 年 5 月 1 日,鞍重股份向证监会报送《鞍山 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鞍重股份重组标的九好集团通过各种手段虚增服务费收入 264,897,668.7 元,虚增 2015 年贸易收入 574,786.32 元。虚构银行 存款 3 亿元、未披露 3 亿元借款以银行存款质押。九好集团将上述情 况列入财务报表,向鞍重股份提供并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了含有 虚假内容的《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13 年至 2015 年)》。 2016 年 4 月 23 日,鞍重股份公告了《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其中披露了重组对象九好集团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包括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利润表主要数据、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九好集团的财务造假行为导致了九好集团、鞍重股份所披露的信息含有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导致郭丛军、杜晓芳及其一致行动人九贵投资、九卓投资公开披露的《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含有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吴立骏律师表示,依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结合所有相关已经披露的信息,凡是在20151114日之后至2017311日之间买入并且持有的鞍重股份股民,可以参加本次我方组织的诉讼索赔。之后在索赔过程中,无需股民持有该股,买卖对索赔没有任何影响。本案法定管辖法院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因为披露与九好重大重组的重大性利好信息,在2015年4月开始停牌半年多,复牌后就连续10个涨停。而随后就被报出重组方和公司都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股价受到重大影响连续报跌,至今不能恢复。

 

愿报名参加维权索赔的股民,请网上查阅《吴立骏律师博客》或《追寻证券诉讼网》并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或微信报名参加索赔,吴立骏律师将及时回复报名申请。获得赔偿以前,股民无需承担任何诉讼费用。

 

欢迎报名参加集体索赔。请股民发送电子邮件或加入微信参加索赔报名:包括4项内容(股民姓名、电话、买卖时间、买卖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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