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30 阅读:640
2024年10月30日晚,卓朗科技(600225)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连续多年造假,情节严重,同时触及上市规则中多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据悉,卓朗科技于2024年3月14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遭到证监会立案。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卓朗科技子公司卓朗发展虚构服务器、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卓朗科技2019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49亿元、4.89亿元、3.39亿元、6.56亿元、8225.45万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21.05%、45.19%、41.60%、72.46%、13.22%;分别虚增利润总额2.49亿元、3.1亿元、3.39亿元、3.57亿元、8225.45万元,占各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3.81%、7.68%、41.26%、86.08%、50.27%。
此外,卓朗科技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2019年9月,卓朗科技子公司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恒泰汇金”)与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下称“天津农商行”)签订抵押合同,约定恒泰汇金以名下27台涡轮风扇发动机为天津农商行对大新华航空的债权(包括7.02亿元本金及利息等费用)提供担保。抵押物认定价值为4.91亿元,占2019年、2020年年末卓朗科技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为71.89%、14.82%。卓朗科技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上述达到披露标准的对外担保事项予以及时披露,也未在2019年、2020年年报中披露,导致公司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卓朗科技违法事实触及了上市规则新增的连续多年财务造假强制退市情形,即公司在2020年以来“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3年存在虚假记载”,同时还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财务造假强制退市情形,即在2021年、2022年度“营业收入连续2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2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利润总额连续2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2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0%”。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卓朗科技股票将于10月31日停牌一天,并自11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卓朗科技需每5个交易日披露1次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就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进行特别风险提示。后续卓朗科技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股票随之将停牌等待最终的终止上市决定。
上海吴立骏律师证券索赔团队和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吴志宏律师表示,卓朗科技股民索赔的实施日:2020年4月23日,揭露日:2024年3月15日,基准日:2024年4月29日,基准价:2.86元/股。凡是2024年3月14日之前买入并且每股价格高于2.86元的投资者请至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网加入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