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28 阅读:449
2024年10月27日,浩丰科技(300419)披露了2024年三季报,其中显示,第三季度实现营收9895.77万元,同比下降24.56%。
浩丰科技作为国内领先的IT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主营业务是向大型客户提供从基础设施到业务应用的综合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服务。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IT行业市场需求不断增长,其所处的市场前景非常广阔,但浩丰科技业绩却出现下滑趋势。
浩丰科技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0.3万元,同比大幅下降60.62%,扣非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87.58%,2024年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2.73亿元,同比下降34.49%;归母净利润为591万元,同比大幅下降56.64%。
截至2024年9月30日,浩丰科技总资产为7.76亿元,其中货币资金5629.92万元,应收账款2.0亿元,存货5748.83万元,公司总负债为3.2亿元,其中应付账款7034.22万元,预收账款16.19万元。
浩丰科技称,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75.03%,主要系支付日常经营开支及股权转让款所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4.49%,主要系项目交付验收减少所致。
二级市场上,截至10月25日收盘,浩丰科技股价跌2.18%,报7.17元/股,目前总市值26亿元。
上海吴立骏律师证券索赔团队向中国工业报表示,浩丰科技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次日公司股价跌近15%,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关于浩丰科技证券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正在推进中,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2024年10月27日,浩丰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2020年财报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和相关责任人拟合计被罚金额合计达680万元。
经北京监管局查明,2020年,浩丰科技与富通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埃威航空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华航无线电测量研究所、中电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中航空管系统装备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开展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上述业务实质为资金融通业务,浩丰科技在上述业务中实际只履行垫资义务,并收取固定利息。浩丰科技未正确核算上述业务,涉嫌虚增2020年度营业收入7312.85万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11.43%,导致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4 年4月30日,浩丰科技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和更正后的 2020 年年度报告,主动更正相关财务数据。
由于公司收到前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该公司股票自10月28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10月29日开市起复牌。同时,公司股票自10月2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浩丰科技”变更为“ST浩丰”。
上海吴立骏律师证券索赔团队和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吴志宏律师向中国工业报表示,凡是2021年4月26日至2023年12月27日之间买入且2023年12月27日收盘时持有浩丰科技的投资者请至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网加入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