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01 阅读:1135
亿晶光电股民索赔正式开始
亿晶光电股民参加索赔诉讼微信号:13391339370
2018年4月24日晚间,亿晶光电的证监会行政处罚结论下达,股民索赔诉讼开始了。2017年1月12日,你通过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晶光电”)披露了《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称,2017年1月11日,你与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诚达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你将持有的亿晶光电7.59%的股份协议转让给勤诚达投资,并说明“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2017年5月26日,亿晶光电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称“2017年1月10日,勤诚达投资、荀建华与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勤诚达集团”,作为担保方) 签署《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荀建华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你将亿晶光电20%股权转让给勤诚达投资,标的股份分两期转让交割。公告提示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勤诚达投资将直接持有235,271,854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 %,荀建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将降至10.36%,勤诚达投资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古耀明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吴立骏律师认为,亿晶光电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控股股东的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足以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判断,为此亿晶光电股民;
从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5月25日之间买入并在前述时间段内持有,即可对至目前为止至2017年9月份之前的所有损失要求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进行赔偿。
另外,从2017年2月3日至2017年4月14日之间买入并在前述时间段内持有,也可以加入我们一起索赔并有望获得全额损失的赔偿。
愿报名参加维权索赔的股民,请网上查阅《吴立骏律师博客》或《追寻证券诉讼网》并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或微信报名参加索赔,吴立骏律师将及时回复报名申请。获得赔偿以前,股民无需承担任何诉讼费用。
欢迎报名参加集体索赔。请股民发送电子邮件或加入微信参加索赔报名:包括4项内容(股民姓名、电话、买卖时间、买卖股数)
吴立骏律师报名联系方式如下:
报名电子邮箱:1339133937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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