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公司

天奇股份证监会行政处罚下达,股民可获赔

时间:2020-02-01 阅读:1199

天奇股份证监会行政处罚下达,股民可获赔

 

  2017年4月27日发布晚间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大股东兼董事黄伟兴、董事黄斌、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费新毅也于同期收到该案的立案通知。

   2018年2月26日,当事人黄伟兴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2018】7号)

  黄伟兴作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奇股份”)实际控制人以借用他人名义认购资管计划劣后级份额的方式认购天奇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并实际控制财通基金定增21号等3只资管计划超比例减持天奇股份股票未及时披露 


(一)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你警告,并处罚款50万元; 

(二)
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给予你警告,并处罚款894万元。

 


  证券领域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律师表示;凡是在
2014年8月9日至2017年4月27日之间买入天奇股份,并至2017年4月27日至少持有超过3000股以上天奇股份002009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参加我方诉讼索赔的集体中,本案法定管辖地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现在接受股民的报名加入电子邮件或微信申请。请股民发送电子邮件或加微信进行索赔报名:包括4项内容(股民姓名、电话、买卖时间、买卖股数)

 

     愿报名参加维权索赔的股民,请网上查阅《吴立骏律师博客》或《追寻证券诉讼网》并通过电子邮件或微信报名参加索赔,吴立骏律师将及时回复报名申请。获得赔偿前,股民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欢迎报加入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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