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19 阅读:97
2024年8月16日晚,鹏博士(600804)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吴立骏律师团队表示,凡是2013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2022年4月28日收盘时持有鹏博士的投资者请搜上海吴立骏律师参加索赔。
根据处罚决定书显示,2012年8月,杨学平等3人对深圳利明泰进行分家分产,约定由杨学平实际控制的上海道丰、深圳瑞达升共同承接深圳利明泰的5亿元债权资产,其中杨学平分给上海道丰的债权资产共3笔合计362000000.00元。据此截至2012年末,上海道丰对深圳利明泰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只有362000000.00元,而当年末该项投资的账面价值为404456137.95元,当期已发生减值损失42456137.95元。上海道丰未及时确认减值损失,导致鹏博士2012年虚增利润42456137.95元,占当年利润总额比例为17.43%。上海道丰因未及时确认减值损失,导致鹏博士2012年至2015年年报均虚增资产。此外,鹏博士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及重大合同,分别导致2020年、2022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自2022年以来鹏博士已经多次收到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由于公司信披问题不断,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早已被审计机构出具否定意见,2024年4月,公司年审机构在执行审计程序中,由于受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等,无法就公司上述事项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拟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上交所要求鹏博士就可能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予以充分提示。
随后鹏博士披露了更正公告,业绩从预盈变为预亏,预计2023年实现归母净利润-9325万元,此外,鹏博士业绩已连续三年为亏损状态,2021年和2022年分别亏损11.68亿元、4.54亿元。
鹏博士的违规不仅于此,2024年4月,鹏博士发布关于有关信访举报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称,公司近日已经收到了相关民事起诉状,四川邦诺因借款合同纠 纷起诉公司股东深圳市和光一至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欣鹏运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诉讼金额为分别人民币52,000万元、112,000万元及相关利息、诉讼费用等,如此大额的担保事项,公司不仅没有履行审议程序,也从未进行信息披露,此外,鹏博士还承认,子公司上海长宽公司股权变更手续并未操作也未进行披露。
吴立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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