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公司

超华科技回款资金疑点多年报被非标,监管已立案,投资者可索赔

时间:2024-05-29 阅读:276

索赔条件

  凡是2024年2月28日前买入且当日收盘持有的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违规依据 


2024年4月30日,在大股东股份陆续被拍卖、公司为实控人借款担保承担清偿责任以及证监会立案调查等事件后,超华科技投资者再次迎来惊雷,因2023年报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即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导致本次被实施无法表示意见的原因是,2023年4月28、29日超华科技公司收到安徽江蓝资源科技有限公司22,789.66万元、天长市鹏扬铜业有限公司4,962.25万元,合计收款27,751.91万元,同日超华科技公司支付深圳市天越工程有限公司27,751.91万元。透过2022年度报告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的金额不难发现安徽江蓝、鹏扬铜业分别位列第一、第二大应收款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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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超华科技2022年度报告)

公司虚构回款的手法又是极其简单明了,几乎相同的金额又一次性转出,2023年报显示支付深圳市天越工程有限公司2.7亿挂账其他应收款。这样操作的问题直接让审计机构怀疑相关交易的商业实质,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在面对存货金额虚高的问题上,公司直接将存货盘亏计入其他流动资产中待处理财产损溢32051.72万元,该金额几乎占了年度末存货总额的60%。审计机构直接表示未能就上述存货盘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由于审计中发现的上述问题,直接导致公司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

违规担保、债务逾期、大股东股份强制,还有监管立案调查

事实上,实控人的债务问题早已波及到上市公司。2024年1月18日,公司首次披露,兰州中院向超华科技发出执行通知书,拟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强制过户梁健锋、梁俊丰持有的合计1.25亿股超华科技股票,拟处置股份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13.39%。

2月23日,董事长债务纠纷被判决偿还借款本金1.88亿元及其利息,而超华科技因存在过错,需以清偿债务的二分之一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到了2024年3月7日,超华科技及其子公司银行贷款余额10.28亿元,其中1.78亿元已逾期,占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3.38%。

在上述事项的信息披露问题上,广东证监局查明均为及时披露。2024年2月29日,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对公司及梁健锋的立案告知书。

按照现有司法解释的规定立案调查属于法定揭露日,但是必须跟处罚结果相互对应。故凡是2024年2月28日前买入且当日收盘持有的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对于立案调查后买入的投资者还需根据最后调查结果是否对应无法表示意见内容来判断是否具备索赔资格。

值得关注的是,《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八条八2023年8月27日前,股份已被质押并办理质押登记的,或者已作为融资融券业务担保物的,因违约处置导致的股份减持不适用本通知规定。根据历时信披,实际控制人持有的15.81%已经质押,这些股份的减持不受减持新规的限制。




案情进展

    征集中


赔偿损失

     一、投资差额损失,大部分法院普遍支持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佣金(按照投资者差额损失*万分之三到五),印花税(按照投资差额损失*千分之一)

吴立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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