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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方集团虚增应收账款超三亿元,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时间:2022-12-26 阅读:386

长方集团虚增应收账款超三亿元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20221220长方集团披露了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所涉风险事项调查报告的公告》截至2021年末长方集团控股子公司康铭盛虚增应收账款3.38亿元2020年末虚增应收账款3.1亿元为此深交所下发关注函,就公司调查委员会调查核实 2021 年度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调查进展作出说明。专业从事证券索赔工作的吴立骏律师表示长方集团涉嫌年报虚假记载已属事实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是在2022429日收盘时持有长方集团的投资者搜追寻证券网或吴立骏律师小程序加入我们一起索赔

 

此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长方集团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主要有:商誉减值、存货管理、客户通过第三方回款、销售返利的确认、内控失效。经盘点核实截至2022930日康铭盛呆滞存货账面余额为2,063.24万元,截至20211231日其呆滞存货账面余额为1,934.54万元呆滞存货主要由不良品、退货及返修品构成2021年末康铭盛结存的呆滞存货大部分已无返修返工价值,应在考虑报废残值的情况下全额计提跌价准备,经测算2021年末康铭盛需要补计提1,409.58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康铭盛原管理团队通过抵减应收账款的方式来支付各类销售奖励经公司核实,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客户确系通过与其相关第三方账户向康铭盛支付款项偿付所欠的康铭盛货款。

 

康铭盛经自查发现其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存在销售返利1.68亿元未入账长方集团2021年年报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其原因都这笔销售返利款有关资料显示2018年长方集团通过增持及协议转让完成了对康铭盛的完全控股,并对其未来三年的业绩做出了不低于4.2亿元的承诺。2018年以来,长方集团就一直处于亏损状态20182021年净利润的亏损额度分别为1.57亿元、4.29亿元、3784万元、3.70亿元子公司康铭盛20182020年实现的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35亿元、1.29亿元、7558.34万元,三年累计共实现扣非净利润约3.39亿元,并未完成业绩承诺

 

长方集团主营业务为从事LED照明光源器件和LED照明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截至20221118公司股东总人数为3.26万户较上期减少1.25%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5.93亿元同比下降52.14%自今年56日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警示风险后当日股价跌幅达到20%符合条件的股民可发送姓名电话股票名称到电子邮箱13391339370@163.com报名加入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本案预计将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