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公司

股民诉粤传媒和东方花旗要求赔偿

时间:2020-02-01 阅读:1123

股民诉粤传媒和东方花旗要求赔偿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粤传媒”)于2016年10月19日下午收盘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2019年2月28日公告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中载明;2013年10月,粤传媒与上海香榭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订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粤传媒以现金和向香榭丽公司全体股东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购买香榭丽公司100%股份证监会查明,2011年至2015年期间,香榭丽方面通过制作虚假合同虚增收入共计599,272,117.70元, 虚增成本费用共计30,554,652.44元,虚减所得税费用共计7,556,473.95元,虚增净利润共计561,160,991.30元。证监会认定,粤传媒是收购香榭丽事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责任主体

2018年11月6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证监会查明,东方花旗为粤传媒重大资产重组出具的财务顾问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责令东方花旗改正,没收业务收入595万元,并处以 1785万元罚款。

吴立骏律师认为,重组资产造假,依据法律规定,信息披露的上市公司负有主要责任,东方花旗证券公司作为专业中介机构,没有勤勉尽责,没有及时发现相关责任主体财务造假的情况,依法应当负有连带赔偿责任。证监会对粤传媒和东方花旗证券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前后,我们即着手准备股民诉讼索赔,之前我们已经受理粤传媒股民向上海金融法院起诉东方花旗证券公司,要求对粤传媒股民进行赔偿。目前,法院已经受理我们的诉讼申请,已向上海金融法院缴纳了诉讼费。凡是在2013年10月28日之后买入,并至20161019日持有粤传媒股票的股民,可以就曾经买入每股价格高于7.33元的部分获得赔偿。此案法定管辖地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金融法院。我们将会按照哪个法院赔偿金额高就向哪个法院起诉的原则,保护股民的合法权益。

报名参加索赔的方式,请网上查阅《追寻证券胜诉网》或《吴立骏律师博客》并通过电子邮件或微信13391339370或搜索吴立骏律师公众号W13391339370或搜索吴立骏律师小程序,任何一种方式报名参加索赔,吴立骏律师团队将及时回复您的报名申请。获得赔偿以前,股民无需承担任何诉讼费用,参加索赔只会得到赔偿而不会受到损失。若您索赔股数超过3000股,可以加入吴立骏律师证券索赔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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