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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财务造假数十亿,新研股份等遭855万预处罚3人市场禁入!百亿市值蒸发股民索赔报名全面征集中

时间:2022-06-10 阅读:814

五年财务造假数十亿,ST新研等遭855万预处罚3人市场禁入!百亿市值蒸发股民索赔报名全面征集中

 

 

历经七调查,新研股份涉嫌信披违法违规一案已由证监会初步厘清。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资深股票索赔律师吴立骏提示,证监会处罚告知书基本确认新研股份ST新研300159)虚假陈述行为及关键细节,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在2016419日至2021118日期间买入该股,且在2021118日收盘仍持的权益受损投资者,可搜吴立骏律师微信小程序报名提交获赔申请依法索赔。

 

新研股份此前于2021118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202269日晚,ST新研公告当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连续五年财务造假,累计虚增营业收入逾33亿元、虚增利润总额逾13亿元,证监会依法决定对公司及10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处最高300万元、最低10万元罚款,全案责任主体拟罚款合计855万元同时拟对造假情节严重的3人分别采取5-10年市场禁入措施。

 

据处罚告知书,经查明,2015111日起,新研股份将收购的子公司明日宇航纳入合并范围。明日宇航通过虚构业务和提前确认收入两种方式实施财务造假,致使新研股份2015-2019年度虚增营业收入约33.47亿元,各年度分别虚增3.51亿元、8.15亿元、11.74亿元、8.85亿元、1.21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5.05%45.50%63.34%47.07%9.71%;虚增利润总额13.11亿元,各年度具体分别虚增1.77亿元、3.98亿元、5.63亿元、3.13亿元、-1.4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50.69%136.67%118.24%90.66%6.77%。案涉5份年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的行为,还包括虚增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折旧、多计提专项储备、多计坏账准备、冲回虚构业务坏账准备、虚增无形资产及无形资产摊销等情形。

 

证监会依法拟决定:责令新研股份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00万元罚款;对时任明日宇航董事长韩华给予警告并处300万元罚款;对明日宇航执行董事暨新研股份董事长方德松、新研股份董事暨明日宇航副总经理王少雄、时任明日宇航财务总监匡理鹏给予警告并分处50万元罚款;对时任新研股份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周卫华给予警告并处25万元罚款;对时任明日宇航副总经理张舜、胡鑫、刘佳春给予警告并分处20万元罚款;对韩华配偶暨明日宇航北京分公司办公室主任杨立军、时任新研股份财务总监李继兰给予警告,并分处10万元罚款。证监会同时拟决定:对韩华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匡理鹏、张舜分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ST新研表示,根据处罚告知书认定,公司经过初步测算,公司2015-2019年归母净利润未触及连续4年为负,净资产未触及连续2年为负,未触及规定的强制退市标准。公司尚未就2015-2019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最终数据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或鉴证报告为准,如最终数据与公司目前测算情况不一致,并触及相应标准,公司仍存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同时,公司2021年报披露时已对2020年有关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已披露的20202021年度的净资产已考虑了2015-2019年度财务造假有关事项的影响。鉴于公司20202021年度的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及公司尚需对2015-2019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最近两年的净资产仍可能调整,最后数据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或鉴证报告为准。若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据公开资料,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于20111月,主营农牧机械的制造及航空航天飞行器的零部件制造。财务数据显示,2019-2021年公司连续亏损累计接近30亿元,2022年一季度续亏0.32亿元,季末每股净资产仅剩0.13元,而上市之初的2011年报中每股净资产高达9.88元。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2022429日,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由“新研股份”变更为“ST新研”。

 

二级市场上,该公司股价在20156月创下32元以上(前复权)历史高价后即长期下跌,在戴帽后连续两日-20%跌停,今年56日盘中创出1.52元的上市新低,期间市值缩水450亿元。610日早盘,ST新研股价暂收1.98元,最新市值不足30亿元,仅今年以来跌幅即高达56.48%2021年四季度,ST新研股东人数约在10万多户;截至2022331日,公司仍有股东约9.82万户。提示符合前文索赔条件者可发姓名、电话、股数、股票名称到电子邮箱13391339370@163.com报名索赔。该案预计由乌鲁木齐中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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