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11 阅读:813
沙钢股份控股股东等收560万元预罚单,这些受损投资者可报名索赔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资深股票索赔律师吴立骏提示,证监会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沙钢股份(002075)控股股东沙钢集团隐瞒一致行动人且违规减持没有依法及时披露。根据证券法及最新司法解释,提示凡2020年3月31日之后(含)买入沙钢股份且2021年11月2日收盘仍持有该股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发起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索赔诉讼。(沙钢股份维权入口可加微信jitisusong)
2022年5月10日晚,沙钢股份公告控股股东沙钢集团当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此前的2021年11月,沙钢集团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处罚告知书显示,沙钢集团涉嫌存在隐瞒其与锦麟丰泰的一致行动关系,导致沙钢股份2019、2020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及沙钢集团持股比例减少1%未告知上市公司及时公告等情形。
证监会依法拟决定,对沙钢集团、锦麟丰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处250万元、80万元罚款,对沙钢集团董事长沈彬、沙钢集团第一副总会计师(锦麟丰泰实际管理人)尉国给予警告并分处100万元罚款,对孙廉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
告知书揭示,尉国实际管理锦麟丰泰,根据相关规定,沙钢集团与锦麟丰泰为一致行动人。锦麟丰泰借用孙廉洁证券账户,孙廉洁出借本人证券账户供锦麟丰泰使用。2019年11月26至12月31日,锦麟丰泰通过孙廉洁证券账户持有沙钢股份4400万股;至2020年12月31日,孙廉洁证券账户持有459.28万股沙钢股份。孙廉洁证券账户买入沙钢股份资金均来自于锦麟丰泰,卖出沙钢股份后部分资金也流入锦麟丰泰。
沙钢股份2019年报将孙廉洁披露为沙钢股份第六大股东。沙钢集团未告知沙钢股份其与锦麟丰泰的一致行动关系,导致沙钢股份2019、2020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5月26日至6月29日,锦麟丰泰通过孙廉洁证券账户卖出2451.51万股沙钢股份,占沙钢股份总股本的1.1%。沙钢集团和锦麟丰泰未将持股减少1%的情况告知沙钢股份及时公告。
资料显示,沙钢股份主营黑色金属产品的开发、冶炼、加工及销售。2021年实现营收184.87亿元同比增长28.14%,净利润11.12亿元同比增长71.25%;2022年一季度营收46.38亿元同比增长13.24%,净利润1.97亿元同比下降12.37%。
二级市场上,沙钢股份虽然业绩不俗,但2020年11月以来股价自高点16.7元一线持续震荡下跌。2022年5月11日,该股暂报4.71元/股,总市值约104亿元,不到一年多前阶段高点的三成。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股东人数12.1万户。股东信息显示,2021年11月前后,公司股东人数约在11万户上下。提示其中符合前述索赔报名条件的权益受损投资者,可在吴立骏律师微信小程序报名加入索赔。该案预计将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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