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05 阅读:888
四年造假股价“膝盖斩”,金刚玻璃等24人领罚218万原实控人10年市场禁入,股民索赔诉讼按下启动键
金刚玻璃(300093)涉嫌信披违法违规一案,在2019年1月下旬开始立案调查、2020年3月下旬被事先告知之后,近日终于一锤定音。
2020年4月19日下午,金刚玻璃公告于2020年4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经查明,金刚玻璃2015-2018年间多份定期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参见下表),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虚假陈述;庄大建、林仰先、罗伟广等24名时任董监高系公司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金刚玻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庄大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林仰先、罗伟广等23人给予警告,并分处3-20万元罚款,各项罚款合计218万元。
广东证监局同时指出,公司法定代表人、时任金刚玻璃实控人、董事长、总经理庄大建在案中居于核心地位,是最主要的决策者,其行为直接导致涉案违法行为发生,情节较为严重;时任金刚玻璃财务总监林仰先与上述违法行为发生及具体实施直接相关,情节严重。决定对庄大建、林仰先分别采取10年、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处罚决定揭示了金刚玻璃实施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手法:
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金刚玻璃通过伪造定期存款合同和虚构利息收款方式虚增利息收入,通过虚构销售业务方式虚增销售收入及回款,并通过虚增产量分配真实成本的方式虚增营业成本;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金刚玻璃通过财务不记账、虚假记账,伪造定期存款合同,配合营业收入造假虚构销售回款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2016年至2018年,金刚玻璃在未经过决策审批或者授权程序的情况下,累计向关联方拉萨金刚提供非经营性资金约30220万元用于支付股票解质押及质押利息、相关单位和个人资金往来、借款利息等用途。
金刚玻璃表示,公司判断上述信披违法行为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定于2020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以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公开致歉会。
2015年8月至2019年1月间,金刚玻璃股价由最高近45元一路跌至5、6元一线,期间加权均价约19.65元,投资者损失惨痛。定期报告显示,2019年1月24日前后,金刚玻璃股东总数约为1.8万户。而处罚决定的下达,也宣告金刚玻璃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正式进入司法实体审理阶段。
根据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吴立骏律师提示:凡在2015年8月21日至2019年1月24日间买入金刚玻璃,且在2019年1月24日收盘后仍持有而产生浮亏的投资者,可微信jitisusong提交姓名、电话、股票名称、股票数量网站报名,并在完成诉前准备后对金刚玻璃等责任主体发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诉讼。本案管辖法院应为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值得重视的是,金刚玻璃4月14日曾公告,因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及存在关联方占用大额资金及大额非交易性资金往来的情况,公司2018年财告已被审计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若公司2019年财报继续被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交所将在公司披露2019年报之日(预计时间为2020年4月下旬)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上市的决定。
公告显示,金刚玻璃2019年度实现营收61276.9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93%; 实现营业利润-10897.85万元,同比减少703.65%;净利润-10147.39万元,比2018年减少901.95%;报告期末每股净资产2.87元,比期初减少14.33%。公司今年一季度净利润预计亏损1486.43万元~1986.43万元,上年同期为盈利87.09万元。
二级市场上,金刚玻璃曾因前私募冠军罗伟广的入主而一飞冲天,成为炙手可热的重组概念股。当年罗伟广以“一级市场请客、二级市场埋单”的所谓“一二级联动”模式名噪一时,却终未逃脱“冠军魔咒”宿命。2018年12月,罗伟广因所持部分股份遭强制平仓却未及时信披等情节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在刚刚下达的处罚中,罗伟广又作为负有责任的时任金刚玻璃董事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昔日风光无限的“私募一哥”光环散尽黯然出局,金刚玻璃股价也如落花流水,最高跌去近九成所谓“脚踝斩”。4月17日,金刚玻璃收报12.21元,总市值26.37亿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总数10069户,户均持有2.15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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