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公司

联建光电财务造假股民可获赔

时间:2020-02-01 阅读:1134

联建光电财务造假股民可获赔

 

2018年7月13日,上市公司联建光电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18]5 号);证监会查明,联建光电连续三年半财务造假,证监会给与相关责任人警告罚款市场禁入等行政处罚措施。

 

证券索赔领域专业律师吴立骏认为,联建光电三年半定期报告财务数据造假,给投资者带来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信息披露制度是我国证券法律体系对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主体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主要制度之一,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础制度,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对投资人分析证券投资价值、判断投资风险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侵蚀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诚信基石,不给与巨额金额的索赔与赔偿,是难以弥补对投资者的损害以及难以铲除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顽疾。

 

鉴于此,吴立骏律师认为:凡是在2015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之间买入并持有,可以就截止到2018年2月26日之前的损失要求获得全额赔付。

 

愿报名参加维权索赔的股民,请网上查阅《吴立骏律师博客》或《追寻证券诉讼网》并通过电子邮件或微信13391339370报名参加索赔,吴立骏律师将及时回复报名申请。获得赔偿以前,股民无需承担任何诉讼费用,参加索赔只会得到赔偿而不会受到损失。  

 

欢迎报名参加集体索赔。请股民发送电子邮件或加入微信参加索赔报名:包括4项内容(股民姓名、电话、买卖时间、买卖股数)

 

吴立骏律师报名联系方式如下:

报名电子邮箱:13391339370@163.com (经常使用)

股民请发送电子邮件参加索赔报名:包括4项内容(股民姓名、电话、买卖时间、买卖股数)

微信号:13391339370

新浪博客:吴立骏律师博客   

律师网站:《吴立骏律师博客》 《追寻证券诉讼网》